界石桂花村建筑垃圾消纳场土地经营权公开招租公告
我司拟将界石桂花村建筑垃圾消纳场(以下简称:桂花消纳场)土地经营权转租给农业公司种植水稻、特色蔬菜等农作物发展“双高”农业。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拟将桂花消纳场土地经营权转租事宜面向社会公开招租。
一、招租基本情况
桂花消纳场位于界石镇桂花村滩子口社,系我司流转界石镇桂花村滩子口社共计约412.221亩集体土地建设而成,流转期限至2028年8月31日。目前可利用土地约389亩,经我司对该宗地租赁价格进行评估,咨询评估价为每年每亩620元。
二、标的物面积
389亩集体土地(附红线图)
三、最低限价
每年每亩620元
四、转租期限
自转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宗地被征用或2028年8月31日为止(两者中时间先到的为准)
五、转租费用支付方式
转租费支付方式:土地转租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向我公司支付第一年的土地租金,第一年转租期限届满前10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向我公司支付第二年的土地租金,第二年转租期限届满前10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向我公司支付第三年的土地租金,以此类推,直至转租期满,最后不满一整年则按月折算计支(不足半个月按半个月计支,超过半个月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支)。
六、公示时间
2024年11月28日2024年12月11日
七、其它约定
承租方利用该宗地开展“双高”农业经营活动须严格按照经巴南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及巴南区农业农村委等相关部门审批同意的建设方案进行;如需外借种植土,总量应控制在1万立方米以内(即三桥车500车),实施相关基础设施的建设,须按照巴南区项目取土回填规范管理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报批完善手续,并接受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我司和桂花村委会监管(向承租方收取一定履约保证金方式进行约束管控),外购种植土须向我司提供购买票据、发票等相关佐证依据,不得借项目之名受纳弃土收费牟利和进行违章建设,否则承担相应责任。
八、报名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4年12月8日18:00前将报价书、营业执照、公司简介盖章密封送至渝兴公司—龙洲湾公司开发部。
(二)地点:重庆市龙洲湾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开发部办公室(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江南华都3号楼门面,轻轨鱼胡路站旁)
九、承租方确认方式
最高价中标
十、合同签订
承租人应在预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与招租人签定租赁合同。
十一、招租单位
重庆市龙洲湾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石老师
联系电话:15922525194
附件:1.报价书
2.红线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