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丰地块土地整治项目效果修复评估服务招标公告
润丰地块土地整治项目效果修复评估服务
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润丰地块土地整治项目效果修复评估服务
工程地点:重庆市巴南区鱼洞街道
项目规模:地块内污染土壤总面积约3928m2,总方量约3271m3,其中单一镍污染土壤约44m3,单一石油烃(C10-C40)污染土壤约3227m3。修复完成后,地块内土壤修复目标:石油烃(C10-C40)为826mg/kg、镍为150mg/kg。此外,地块内还有需清理处置建(构)筑物及危险废物约754t。本项目预估投资约990万元,本次招标费用最高限价23万元。
招标范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技术标准对润丰地块土地整治项目进行全过程修复评估服务,直至治理修复工程取得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合格批复文件止。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进行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修复施工相关资料收集及审核、现场踏勘、监测布点、样品采集、实验室数据分析、效果评估报告编制工作,编制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的《土壤污染修复效果评估报告》壹套并确保通过环保主管部门认可的专家评审以及取得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意见书。
二、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二)投标人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无需提供);
(三)投标人须是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公布的《重庆市污染场地评估咨询和治理修复单位名录》中评估咨询类甲类及治理修复类甲类所列单位(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鲜章,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四)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承接并完成1个重庆市内土壤污染修复项目修复评估业绩 (提供项目合同、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的场地函复意见或评审意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五)拟派的相关工作人员应具有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颁发的合格证书(提供职称证或培训合格证书、2020年3月至2020年9月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原件备查)。
(六)其他要求
1.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并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2020年3月至2020年9月的由社保局提供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单位鲜公章。
2. 由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还需提供被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 投标文件的份数
资格审查部分资料及报价函均提供正本一份。
4. 投标文件装订要求
应将报价函和资格审查部分资料装订成一册,不论使用任何方式进行装订,必须保证投标书装订牢固,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5.投标文件密封要求
将报价函和资格审查部分资料装订成册后装入投标文件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封口处和投标文件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鲜公章,同时“投标文件”袋应按本款第6条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
6.投标文件封套要求
应在“投标文件”袋封套上写明如下内容:
招标人名称:重庆市渝兴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投标人名称: (公章)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在2020年 10月 28日10时00分前不得开启
三、具体要求
(一)技术标准
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的相关要求。
(二)工期
本项目估算工期约3个月。
四、投标报价
(一)报价范围:按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二)报价原则:本招标项目由投标人以招标文件、本次招标范围的治理设计文件、国家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为依据,由投标人结合自身实力、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按废标处理。
(三)其他说明:
本工程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3万元(大写:贰拾叁万圆整),包干使用。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投标文件作废,取消投标资格:
(一)参与投标的单位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逾期送达的;
(二)未按文件规定密封的或密封后未加盖公章或公章不清晰的;
(三)投标人须知中规定提交资料不全的;
(四)投标报价字迹模糊,涂改数字的;
(五)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
六、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及退还
(一)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4600元(大写:肆仟陆佰圆整)。
2.递交时间:于2020年 10月 28日9时00分前到账
3.递交形式:转账或汇款
开户银行:工行重庆鱼洞支行
银行帐号:3100082119219005927
名称:重庆市渝兴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注:投标人须在进账单上注明项目详细名称及用途,请于开标时提供转账凭证原件。
(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15日内,向除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外的投标人退付;合同签订后15日内,向中标人以外的中标候选人退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15天之后无息退还。
退还投标保证金需提供如下资料: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加盖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公司账户(户名、开户行、账号)。
七、履约保证金
不适用。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2020年10月28 日9时30分至 10时00分。地点为重庆市渝兴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二楼小型交易中心。
(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0年10月28日10时00分在重庆市渝兴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二楼小型交易中心举行。
十、评标办法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反对不正当投标,在符合相应资质条件并承诺接受招标人在本投标性投标文件中的相关约定及条款的投标人中,以报价最低者确定为候选人第一名,次低者为候选人第二名,依此类推确定为候选人第三名。
(二)按第1条确定排名若出现并列时,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名名次顺序。
- 十一、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15天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项目完成且取得生态环境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函复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0%;项目结算工作完成后支付至合同金额100%。
十二、其他
若中标候选人无故放弃该项工作或收到中标通知书三日内拒签合同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由第二名中标候选人中标,依此类推。